您好! 欢迎来到 秦皇岛市住建培训网

关于申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发票的通知

时间:2017-06-22作者:管理员

关于申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发票的通知 

各位学员:

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发票即日起开始开具(含2016年12月19-31日申请),发票开具采取现场打印形式,已申请发票学员请及时前来领取。

申领发票:申请发票于缴费后7日内完成,并于30日内领取发票,请各位学员申请发票时填写完全开票信息。

领取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8号,河北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312室。

领取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,上午8:30-12:00,下午:2:30-5:30。

咨询电话:0311-66650352    0311-66650362

发票邮寄:如需邮寄发票,请联系培训网站首页客服(电话:4008320700;QQ:800169326)。

 

河北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

2017年6月22


主办单位:河北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
技术支持:河北卓越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冀ICP备11006606号-20
支持电话:4008320700 页面访问量:
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1596号